幾個常見的名詞
自然人憑證IC卡:
電子身分證IC卡,也就是「網路上的身分證」,在網路上每個人的身分都是很難確認的,在網路上傳資料,並不是絕對安全的,所以說,到目前為止,絕大多數政府服務都要求本人帶著身分證,親自到場辦理。
由於現在科技進步,發明了一種東西叫「憑證」。
「憑證」就是你跟政府約定好的「電子簽章」跟「電子密碼」,身分就可以確認,無法假冒。
「少用馬路,多用網路」,滿18歲才能申請,目前政府機關業務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逕行網路申辦之服務項目:1.網路報稅 2.電子公路監理 3.電子戶籍謄本 4.地政電子閘門資訊系統 5.中華電信網路e櫃檯 6.勞農保網路申辦服務 7.經濟部公司線上申辦系統等預計開發1500項業務。
PS:「自然人」就是指一般人民,以個人為單位。「自然人」的對稱就是「法人」。
「法人」就是指向政府登記的機構,以公司或機構為一單位。
國民年金:
「年金」是一種長期性定期現金給付的制度,由政府提供者一般稱做「國民年金」;97年10月1日開辦採社會保險制,凡年滿25歲~~未滿65歲,未參加軍、公教、勞保,且未曾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皆強制納保,提供基本的經濟生活保障。
給付項目包括老年年金、身心障礙年金給付、遺囑給付和喪葬給付。月繳674元(基本工資17,280元*6.5﹪自付60﹪)繳滿40年每月可領全額年金8,986元。
法律優越原則:
在下位階之法令規則內容不可牴觸在上位階的法令原則,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。
法律保留原則:
人民權利義務或政府組織等重要規範需留待法律制定,行政機關不得以行政規則定之。
誠信原則:
民法第148條第2項:行使權力、履行義務,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。此條文稱「帝王條款」,因誠信原則為法律之主要精神所在。
(以上資料參考相關書籍及網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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